各学院分党委、党总支:
为做好我校2017年征兵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对象
全校在册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二、征集条件
(一)年龄条件。男兵:本科在校生,年龄为17至22周岁;本科应届毕业生、研究生,年龄为17至24周岁;女兵:年龄为17至22周岁。
(二)政治条件。按照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(三)体格条件。按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工作流程
(一)网上报名
征集对象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http://www.gfbzb.gov.cn)进行网上报名,填写、打印和办理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》、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、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》和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。其中,学校所在地一栏请选择: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科技大学;入伍所在地一栏请选择: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科技大学(从学校入伍)或原籍所在地(从原籍入伍)。
(二)初检初审
6月2日前各学院将从学校入伍学生的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》收齐后统一上报学校武装部,学校武装部会同雁塔区武装部对征集对象进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,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,发放签字盖章的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。
(三)应征定兵
预征对象到入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,应征时提交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,通过体格检查、政治审查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,由入伍所在地兵役机关优先批准入伍。
(四)补偿代偿
批准入伍的预征对象将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及相关资料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,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,对批准入伍的预征对象进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学院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,设立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,指定专人负责,精心筹划准备,切实保障大学生征兵工作有效开展。
(二)广泛宣传动员。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好征兵政策集中宣
传,拓展运用手机、网络、微博、微信等媒介,宣传征兵政策,
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激发适龄大学生参军入伍内在动力。
(三)严密组织实施。各学院要规范开展征兵政审,加强对应征报名学生的跟踪管理,及时为应征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、转移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,有针对性地做好入伍教育。
请各学院于5月22日前将大学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武装部。
联系人:杨建涛,联系电话:83856286
党委武装部
2017年5月16日